69看书网 » 言情小说 » 亿万掌权者:宠妻要上天最新章节列表 » 237.第237章 二十四孝男友 (1/2)

237.第237章 二十四孝男友 (1/2)

文/犹似

他打了一个酒嗝,满腔的酒意直冲口鼻。

北都啊——

呵呵!

他离开那个鬼地方也有三年了吧!

本以为,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。

但,三年后再一次提及“北都”这两个字,他依然能感受到彻骨彻心的痛。

为那份他亲手葬送的爱情而心痛。

御景宸淡淡“嗯”了一声,似乎有了与他闲聊的兴致,“你真的打算,这一辈子都不再踏入北都一步?”

风煜当年发生的事,他很清楚。

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确实是一段惨痛至极的经历。

但,对于他这种逃避的态度,他却有些不敢苟同。

风煜拎起面前的威士忌猛然灌了一口,半晌才哑声道,“说这个做什么,我当年既然立下誓言,自然就不会再更改。”

就让那些惨痛的、无望的、绝望的一切,都埋藏在那里岂不更好。

御景宸淡淡说了一句,“逃避永远都解决不了问题,既然放不开,又何必学人家自欺欺人,故作释怀。”

接着,他继续埋头处理工作。

风煜忍不住问,“如果事件发生在你的身上,你会……”

御景宸断然道,“不会,因为我不可能走到那一步。”

风煜没有再说话。

御景宸这样的男人,想要的就一定会牢牢抓在手心里,不择手段也要铲除一切阻碍,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一切潜在的威胁扼杀在萌芽里。

只要他不愿意,就不会给任何人可趁之机。

对所有人来说,他冷心冷情,凉薄至极。

但对方漪澜来说,他却是倾尽所有,只要一人!

这样的人,不管如何也不可能走至狼狈的境地。

——

睡的迷迷糊糊,方漪澜被耳边的手机铃声吵醒,伸手在枕头边上一通摸索,终于摸到了手机,也没看是谁打来的就接通了。

“我在你家楼下,准备一下,一会儿跟我一起出去。”

方漪澜还没反应过来,手机就被挂断了。

刚刚睡醒,导致她的脑子还有些发懵,愣了好大半晌这才反应过来。

刚才的电话是御景宸打过来的。

而他,正在她家楼下!

意识到这一点,她的脑子顿时一清,仅剩的睡意统统被突如其来的振奋给拍飞了。

她“腾”的一下从床上坐起,又拿起手机拨了回去,“你怎么不上来?”

虽然御景宸没有她家钥匙,但他从前“登堂入室”也不是一次两次,就连加固的防户门也阻挡不了他的脚步。

“阿澜,我虽然没有和女人恋爱的经验,但别的男人能做到的事,我也能做到,而且会做得更好。”

以前,方漪澜抗拒他,不愿意接受他,他只好时不时的就登堂入室,抓住任何与她相处,攻陷她的机会。

但现在,他们正处在恋爱阶段,就应该向正常情侣那样按部就班,享受恋爱的过程。

登堂入室这种事,要争取她的同意。

“说得倒是冠冕堂皇。”

方漪澜忍不住在心里腹诽,没有和女人恋爱的经验,但撩起情来却比谁都厉害,这无师自通的技能,也点得太满了吧!

而且,她只是随便问问,为什么能进她家,却要在楼下等着,他怎么就煽情起来了。

好吧,我知道你厉害。

不管什么事,都能做到最好。

就连约会什么的,也是安排得尽善尽美。

御景宸倒也没有再多说什么,只是交代了一句,“快点下来。”

方漪澜刚准备回答,手机就又被挂断了。

她愤愤地将手机丢到一边,不满地嘟嚷,“太过份了,怎么就那么喜欢挂我电话,一天不挂我几次电话就混身不舒服了是不是……有这样当人男朋友的吗?不行这毛病得改……”

心里再不满,她还是一把掀开了身上的被子,穿着那双羊驼绒拖鞋,迅速地跑到窗边,拉起厚重的窗帘,推开玻璃窗就往下看。

果然,御景宸那辆黑色的宾利就停在楼下大门口。

心跳没由来就加快了许多。

她连忙奔到洗手间,动作迅速地梳洗。

接着,她开始犯难了。

试衣间里的衣服,试了一套又一套,就是没有一件让她满意的。

“这件红色的裙子太老气了。“

“紫色的又太清冷。”

“橙色太鲜丽。”

“青色太素了。”

“黑色好像在他面前穿过好几次……”

方漪澜盯着沙发上堆得五颜六色的衣服,一时间还真拿不定主意,又看了一眼腕间的手表,已经到早上十点了,她已经折腾了近一个小时。

换而言之,她让御景宸在楼下等了她一个小时。

糟了!

御景宸那样的男人,大概只有别人等他,他该不会等得不耐烦,就不愿意再继续等她了吧!

这样一想,她又忍不住跑到窗边。

御景宸正靠在车门前。

二十八层高的楼层往下看,除了能看到人,别的还真看不真切。

她心念一动,从房间里找来望远镜往下看。

他穿着钻石蓝的休闲西装,衬得身材高大,满身尊贵高雅的气质流露。

脸上戴着黑色的大墨镜,遮挡了大半张脸,黑色的镜片衬托着淡白的唇,有一种眩惑人心的魅力昳艳。

她眼睛一亮冲到试衣间,挑了一件蓝色的裙子。

这件裙子是上次在“香榭丽舍”奢门店,经历长达几小时的换装秀之后,被御景宸买下的衣服中的一件。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236.第236章 御三儿我难受章节列表下一页:238.第238章 偶遇凤瑶之(1/2)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