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修真小说 » 明末称雄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599章 诏狱 (2/3)

第599章 诏狱 (2/3)

文/木子蓝色
明末称雄 | 本章字数:1292.35万字 | | 明末称雄txt下载 | 明末称雄手机阅读
促着车夫加快赶路。

可当他赶到了交通司衙门前时,却惊骇的发现,年底这些天无比忙碌的交通司衙门居然被兵围住了。

而且那不是普通的兵,是厂卫。

锦衣卫和东厂联合把守着交通司。

一看到厂卫,本来心里还算淡定的周京彻底的慌了,腿都有些软了。朝廷有三法司,大理寺、都察院和刑部。但三法司外,还有内法司。也就是天子鹰犬的厂卫。

如果是三法司出动,那还算是正常程序,可一旦厂卫出动,那就表示案子直达天听了。甚至由天子亲自过问了。

“我是交通卿周京。”

周京上前,可是几名锦衣卫却将他拦住了。

一名锦衣卫百户打量了他两眼,然后道,“卑职见过周大人,锦衣卫和东厂奉陛下旨意。对交通司展开调查,请大人配合我们的工作,这边请。”

周京愣住,自己也要接受调查?可看这百户一脸严肃表情,周京也只得把惊怒留在心底,很配合的跟着锦衣卫进入了已经被围住的交通司。

一进衙门,周京才发现,整个交通司衙门,已经完全被厂卫控制,里面到处都是厂卫的人。很罕见的两衙门联合办案。

交通厅的官吏,交通厅的档案、公文、各种报表等等,全都已经被厂卫接手。

所有的交通厅帐目等都要经过详细的审查,每一个官吏都要接受单独的询问审查。在此期间,所有人都不得离开交通司衙门,也不得与外面联络。

堂堂三品高官,被当成了一名嫌犯,可周京却连一句话都不敢说。

毕竟他们交通厅的六品主事,公然索贿到了皇帝头上,这样的事情发生。皇帝肯定要审查他们。

昨天刘钧直接就把那名胆大包天的王主事给打入了锦衣卫诏狱之中,严加审讯,然后半夜就已经把交通司衙门的帐目封存了。今天早上,交通司的官吏来一个。就审一个,有进无出。

交通厅发生的事情,随着今早的报纸风一般的传遍了整个京城。

一开始,其它部衙的官吏们还有些兴灾乐祸,反而出事的是别人。

“这个王三,真是胆大包天啊。”

“我看他们是瞎了眼。连陛下都认不出么。”

“胃口也太大了,居然敢直接索要一万块。那不过是一个不大的项目审批而已,照他们这样弄,这年底得收多少钱?”

“百万都不止了,交通司可是现在的富衙门,既有钱又有权,管着天下的道路桥梁运河海航,道路修建运河疏通,以及运输等,那可都是他们一把抓。”

交通司虽不是老牌六部,可也是朝中新贵衙门。左手握着道路交通,右手控制着运输,既握着修路审批大权,也握着道路修建资金。

说起来,那是与邮政署等新朝陆续设立的司、署一样的香饽饽衙门,大家平日里没少羡慕。现在他们出事了,大家心里都暗自高兴呢。

实际上,他们并不比交通司好哪去。

这次的地方官进京朝集,在京官们看来,就是一个发大财的好机会。手里握着审核和拔款大权,许多官员都想以此为资本,好好的赚上一笔,提前过个肥年。

以往在大明时,地上的税收都解入中央,但地方上自己另征附加和火耗,因此地方财政是自己解决,并不依靠朝廷。不过需要依靠朝廷拔款的时候,中央部衙会照例的克扣,出京前起码先扣掉三成。

到了地方上,还会有漂没,总之就是过手就得扣一笔。

而以往明朝京官最喜欢的就是京察,三年一度的京察大计,京官和地方官都要经过考核,朝中党派一面利用京察和大计的机会,党同排异。一面又借此机会,大肆收受礼物贿赂。

现在许多官员就把大汉的地方官员入京朝集,当成了一次发财的机会。

交通司的王主事是第一个被抓到的,但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。

刘钧早通过厂卫对这些苗头有所掌握,此时见有越演越烈的趋势,便干脆借了王主事这件事情,开始掀起一股风暴。

各部衙兴灾乐祸没多久,也都笑不出来了。

因为当天中午,厂卫便开始陆续派了士兵官员进驻各部衙,开始封存帐目,逐一审查官吏。

连三法司,都察院、大理寺、刑部都没有例外,也先被厂卫查了一遍,然后才把他们纳入联合调查中,一起审查各部衙。

第一天时间,厂卫联合三法司,就从京师各部衙,以及地方的那些进京官员中,抓走了一百多人。

第二天,被抓入诏狱的官吏人数增加,达到三百多。

第三天,事件持续扩大之事,被带走关入诏狱之中的官吏人数多达一千多。

第四天,入狱者达到三千。

第五天,达到五千余人。

事情到了此时,已经形成了一股巨大的风暴,有席卷一切,毁灭一切的趋势。

上到首辅袁继咸,下到科道言官,都为这股巨大的风暴所惊骇莫名,纷纷上奏,请求到此为止,不要再扩大了。

许多官员进奏说水至清无鱼等等,总之就是说,按皇帝这个查法,到时所有的官吏都得进去,那时谁来当官做吏,谁来管理天下。

刘钧持续关注着事情的进展。

到了这个时候,许多还幸存的官员,已经人人自危了,他们开始集体攻击锦衣卫和东厂。

刘钧让厂卫不再抓人,但也没有马上放人,这样又过了两天。

这一周,简直是所有大汉官员的

(快捷键 ←) 上一页:第598章 向皇帝索贿(2/3)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600章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(2/3)(快捷键 →)